(一)实验室科研人员应当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细致周到的工作作风。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本着"团结、合作、友爱和共赢“的工作理念,为实验室的发展做出贡献。人员聘任使用企业化管理模式,推行合同聘任人事制度,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实验室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二)聘用原则。按照“任务驱动、科学设岗、公开招聘、柔性管理、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要求,面向国内外招聘学术带头人(PI),由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价后进行聘用。实验室实行PI负责制,以PI为核心,适度配备人力、装备、资金等资源,组建创新团队。各研究团队的人员由各平台负责人和团队负责人组织考核和聘任。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科学技术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方式。
(三)聘用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科研作风,敢于创新和团队协作的科研精神;积极承担实验室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规定科研任务;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科研工作。
(四)实施人才特区政策、成果共享与利益保障等制度,广揽实验室发展需要的高端人才,建立开放、竞争、流动的用人机制,构筑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同、多技术集成的重大研发与应用平台,充分释放人才活力,提升实验室的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学科发展的能力以及培养高水平人才的能力。
(五)实验室主任及副主任、各创新平台负责人及其团队的项目负责人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招聘,拟聘的人选须通过实验室管理委员的审核。各团队或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需求,可向实验室主任提出招聘研究助理的需求申请,具体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招聘工作。
(六)课题组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具有学术委员会成员聘任,任期3年。课题组实行主任负责制。课题主任负责对课题组的日常活动、行政管理、团队建设、资源管理全面负责,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某方面的具体工作。
(七)薪酬管理。实验室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绩效奖励”的分配制度,积极鼓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创新科技成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实行科研绩效与薪酬挂钩。对职员实行业绩薪酬对应的工资制度,实验室对人员的薪酬具有调控自主权,根据对人员考核评价结果,确定相应的薪酬标准。
(八)实验室每年度组织开展聘任人员的工作考核,各平台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以上人员的考核,以科研成果、创新质量、科研产出等方面作为评价标准,
(九)实验室实行内外访问学者计划。以科学研究为支撑,以人才培养为目标,通过接受访学和派出访学等途径,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打造国内一流的实验室。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海洋无人系统跨域协同与综合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